各投标人:
根据夷陵区小溪塔街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认证体系”打分项删除。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中的“企业荣誉”打分项由“投标人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 分,最多得9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打分项由“根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2.1-3.0分, 良好的得1.1-2. 0分,一般的得0-1 分。”修改为“根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4、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打分项由“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1.1-2.0分,良好的得0.7-1.0分,一般的得 0-0.6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
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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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