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采购公告
******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3-07-12 10:44: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X\/2023-00046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公安
******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GA******1
2、项目名称:兴山县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84550.00元
5、最高限价:84550.00元
6、采购需求:
兴山县峡口镇清水河小区至水泥厂、水月寺镇孔子河至关子口两个路段需各增设区间测速标牌10块;高桥乡贺家坪村和太阳村、榛子乡板庙村、古夫镇马家河、水月寺镇马良坪、峡口镇旅游码头处等6个点位需各增设定点测速标牌6块;209国道需增设警示标牌19块及爆闪灯21个。(详见清单)
- 为了保证设备的质量,带“★”的设备技术指标不得偏离; 支付方式:所采货物的报价包含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所有货款。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方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上述资料竞标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委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小组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以报价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询价文件正本中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有在投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质量达不到参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 报价文件的获取
******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专区下载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另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标书,不予受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8日15时00分在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
******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公安局
联系人:胡学连
联系电话:******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