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夷陵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水利行业市场主体落实质量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52号令)》《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等规章,结合夷陵区实际,起草出台了《夷陵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并通过电子邮箱(******)提出意见建议。
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月2日
一审:田昊 二审:高云峰 三审:商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