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犬只管理平台及电子犬牌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3-04-04 16:41: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X\/2023-00019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公安
******公安局犬只管理平台及电子犬牌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GA******1
******公安局犬只管理平台及电子犬牌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13(万元)
5、最高限价:13(万元)
6、采购需求:
(1)兴山县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数据对接及培训1套,兴山县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使用及运维(1年)
******公安局拟采购电子犬牌1000个。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失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供应商必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次询价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专区下载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