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220千伏白云恒运燃气发电送电线路工程(电缆土建专业分包)的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评审工作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3日止),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下浮率(%) |
1 | 220千伏白云恒运燃气发电送电线路工程(电缆土建1专业分包)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18.00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15.00 |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16.50 | ||
2 | 220千伏白云恒运燃气发电送电线路工程(电缆土建2专业分包)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18.00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16.30 |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15.00 | ||
3 | 220千伏白云恒运燃气发电送电线路工程(电缆土建3专业分包)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16.10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15.00 |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15.20 |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2、采购人收到异议后应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异议函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或者当面递交(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85号)。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