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25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分厂污泥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4-12-03 09:55: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9C\/2024-00417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
2、项目名称:兴山县2025年度污水处理厂污泥分厂污泥处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290600元,132.08元/吨(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处理量据实结算)
5、最高限价:人民币290600元,132.08元/吨(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处理量据实结算)
6、采购需求:对兴山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量每年约为2200吨。(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谈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谈判承诺书作为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谈判。
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有限公司(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领取谈判文件,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有限公司网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兴山县香溪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馨怡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