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湾土家族乡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批准宜都市渔洋河(潘家湾至聂家河段)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以都发改审批〔2025〕181号文批复其项目建议书,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3-420581-04-01-784962。
二、建设地点: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聂家河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渔洋河(潘家湾土家族乡和聂家河镇段)生态环境,包括水生植物修复工程、人工湿地处理工程、乔-灌-草缓冲带建设及生态护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水生植物85537平方米,建设人工湿地14127平方米、乔灌草植被带97504平方米、生态护坡2060米等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7040.4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505.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9.8万元,基本预备费335.26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发改委令第16号)。同意该项目采用委托招标形式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审批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