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宜昌市房地产发展及住房供需研究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532-2024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213 ???
3.项目名称:宜昌市房地产发展及住房供需研究调查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6.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整。
7.采购需求:全市房地产发展及住房供需研究调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21日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确保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指联合体双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磋商响应截止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响应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磋商;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2日17时30分止。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3.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4.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5号唐家湾产业园1号楼3楼
联系人:周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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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