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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九子溪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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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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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九子溪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已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宜水函[2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agsl0036-202402-01
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九子溪。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鸣凤镇九子溪,主要建设内容为坡耕地改造,村庄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处理,整理河道,滨岸带治理,恢复生态坝,新建拦沙坝等。
2.2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②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2拟派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2.2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②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其他特殊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3投标人严格按照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在建水利工程人脸识别考勤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接入的通知》有关智慧工地的相关要求,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人脸打卡和视频监控等工作措施。
3.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会
6.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6.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 ******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 ******、 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 ******,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9月18日。
9、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人:谢辉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黄幸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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