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YLA010065-202401-01
一、招标概况
******居民安置小区(易家湾)建设项目场平工程-B区地块于2024年12月24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823544.34 | 891121.82 | 872444.10 | |
质量目标 |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30 | 30 | 3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7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7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267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4303 | (鄂)JZ安许证字[2019]029993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张琼,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8867、鄂建安B(2021)******、鄂******8867 | 杨青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2021)******、鄂******8036、鄂******8036 | 陈能会,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9759、鄂建安B(2024)****** |
技术负责人 | 周坤龙,其他,E******8 | 李琴,其他、材料员、其他,鄂交安C(19)G00580、************315、E******9 | 易万丽,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1243、宜人社职[2023]15号、鄂建安B(2017)****** | |
施工员 | 孙红朋,施工员,************965 | 宋彬,机械员、施工员,************024、************081 | 杨阳,岗位证书,************080 | |
质量员 | 张园园,劳务员、质检员,************630、************056 | 李媛,岗位证书,************236、************045 | 王诚,岗位证书,************376 | |
安全员 | 马雪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3)****** | 胡忠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0)****** | 周晓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067、鄂建安C3(2021)******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服务中心场平工程 | 962.55 | 董冉 | ||
小东方道路南段片区场平工程 | 2182.6 | 袁萍 | |||
******居民安置点(同福花园)三期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 1523.89 | 林秀芝 | |||
******有限公司 | 乐天溪镇G348国道易地搬迁王家坪安置点场平工程 | 46.9 | 冯靖凯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1月14日10:30(北京时间)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有限公司共4家投标单位的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覃红盛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胡远军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18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