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sxdyc-zb******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储量沙石料资源价值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22.9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22.90万元
7、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为宜昌高新区储量砂石料资源提供评估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在证监会备案(提供备案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项目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作进磋商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售价:5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方式: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否则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委员会网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佳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首业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16日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sxdyc-zb******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储量沙石料资源价值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22.9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22.90万元
7、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为宜昌高新区储量砂石料资源提供评估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在证监会备案(提供备案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项目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作进磋商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售价:5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方式: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否则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委员会网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佳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首业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