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党的******会议精神,加快农用无人机推广,试点建设农业充电站,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一、项目名称:秭归县农用无人机充电站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采购主要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计金额 | 备注 |
(元) | |||||
1 | 380V双头农业无人机充电桩 | 台 | 8 | 89600 | |
2 | 220V双头农业人机充电桩 | 台 | 8 | 30400 | |
3 | 充电桩配件设施(雨棚、指示牌、底座等) | 站 | 8 | 38400 | |
4 | 电力电缆(含外市电引入服务) | 米 | 950 | 123100 | 8站次,共计950米 |
5 | 共享智能水闸 | 台 | 8 | 8100 | |
6 | 5G物联网网络租赁服务 | 站/5年 | 8 | 10400 | |
合计 | 30000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能力,具有良好的维保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6.供应商在秭归县要有固定的办事机构及配套施维人员。
******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询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文件应包含:报价单、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公章)。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中午12:0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办公室。
六、成交办法
******服务中心将组建询价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从需求、质量、服务及价格等方面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0号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
(编辑:白圣杰 审核:张光国 终审:王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