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hbjt-yccsgs-******1
1.3项目概况: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与金猇路交汇处西侧,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总用地面积31872.52㎡,总建筑面积69343.22㎡(其中:p(2023)38号地块61255.32㎡、p(2023)39号地块8087.90㎡)。另:代建市政规划道路1条共计:13620㎡;代建绿地两块共计:12418㎡;
1.4采购内容及范围: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93.61万元;
1.6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猇亭大道与金猇路交汇处西侧;
1.7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造价咨询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审计完成,暂定服务期40个月,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以委托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 月5日至2024年11 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60号5楼501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027-******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供应商提供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签署时间,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信息,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员任职情况等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派成员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hbjt-yccsgs-******1
1.3项目概况: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与金猇路交汇处西侧,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总用地面积31872.52㎡,总建筑面积69343.22㎡(其中:p(2023)38号地块61255.32㎡、p(2023)39号地块8087.90㎡)。另:代建市政规划道路1条共计:13620㎡;代建绿地两块共计:12418㎡;
1.4采购内容及范围: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p(2023)38号、39号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93.61万元;
1.6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猇亭大道与金猇路交汇处西侧;
1.7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造价咨询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审计完成,暂定服务期40个月,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以委托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 月5日至2024年11 月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60号5楼501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桂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027-******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等级要求 |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的业绩。 |
注:供应商提供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签署时间,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信息,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①中级职称,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 ②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的项目负责人。 |
造价工程师 | 1名 | 中级职称,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 |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人员任职情况等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派成员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