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政府批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
序号 |
资产名称 |
坐落位置 |
数量(m2、台、件) |
租赁期限(年) |
用途 |
底价(元/年) |
1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龙街4号、东方超市旁(由西至东)第4间 |
37.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3552 |
2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狮路26号 |
402.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住 |
19296 |
3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狮路30-6 |
22.5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业 |
4320 |
4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盆山大道155号 |
235.34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业 |
18639 |
5 |
原公房 |
******幼儿园 |
686.14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住 |
8234 |
6 |
董城公司房屋 |
老正街238号2-301 |
59.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1900 |
7 |
原农电站 |
白马路33号 |
570.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102600 |
8 |
董城公司房屋 |
金龙街******小学) |
土地5100.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商住 |
61200 |
房屋714.00 |
85680 |
|||||
9 |
董城公司房屋 |
白马路35号-301东 |
71.14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2988 |
10 |
原公房 |
董市集镇 |
2850.00 |
2024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
居住 |
34200 |
11 |
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房屋 |
雅畈滚钟坡村 |
409.50 |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场地 |
3931 |
12 |
董城公司土地 |
云盘湖大道以西、318国道以北公用地 |
42688.00 |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土地 |
51226 |
二、租赁期限
本轮招租标的物租赁期限为三年,成交竞租人承租期间若遇政府土地收储、拆迁、规划调整等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中止或无法履行的,双方均须无条件中止合同,且不得以对方违约为由索要赔偿,已经交付租金的按未完租期时间比例退还租金,未履约完的租期终止;本轮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政府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招租人不承诺确保房屋租期满,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相关风险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竞租人条件
竞租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能提供相应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竞租的必须递交合法的委托代理文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方可行使代理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竞租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00--2024年9月25日17:30。
******有限公司(新正街12号、幸福之家三楼)。
报名实行实名制,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竞租报名单位或个人达到3家及以上按相关规定进行,低于3家本次交易取消。
特别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将以上述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上述标的物部分已对外出租,招租成交后由成交竞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自行清场并接收房屋(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腾退房屋、场地事宜),招租方不负责清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成交竞租人须与原承租人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清场协议并妥善解决,时限为10天;若成交竞租人与原承租人不能签订清场协议,导致成交竞租人不能接收房屋、场地的,成交竞租人可以申请放弃承租权利,成交竞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因成交竞租人无故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接收房屋、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成交竞租人自行承担。
2、成交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成交年租金10%的履约押金及第一年度全额租金,否则视为竞租人违约,每逾期一日按租金的千分之三扣取违约金,超过一个月未交清租金押金的,招租人有权重新招租或选择其他竞租人成交。
3、本次招租如有未成交的招租标的物不影响本次招租活动,未成交的招租物将进行再次招租,再次招租公告请关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本次竞租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枝江市董市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泽香******、胡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