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农组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为高标准完成我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项目,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积极引导服务主体以服务粮油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等)为主,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文件精神和本县实际,拓展服务茶叶、中药材(草本)、蔬菜、柑橘和烟叶等特色产业,聚焦耕、种、防、收关键环节。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引导小农户自觉自愿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不低于服务总面积的60%(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普通农户为小农户,我县户均承包地面积为7.98亩,即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79.8亩的普通农户为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土地经营规模超过79.8亩的普通农户均为非小农户)。
二、补助标准
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为服务对象提供优惠价格服务,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按照实际服务面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给予补助。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单个主体享受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得超过35万元。具体服务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一)机械耕整(不含茶叶、柑橘)。每季补助30元/亩,全年不超过2次。
(二)统防统治(限粮油作物、蔬菜和柑橘)。单季作物补助10元/亩(使用无人机开展作业的补助5元/亩),单季作物本环节补助不超过2次。
(三)机械除草(不含茶叶、柑橘)。每季补助30元/亩,全年不超过2次。
(四)机械修剪(限茶叶)。每次补助40元/亩,全年不超过1次。
(五)机械采摘(限茶叶)。每次补助40元/亩,全年不超过2次。
(六)机械收割(限粮油作物、中药材)。粮油作物每季补助40元/亩,中药材每季补助50元/亩(其中大黄每季补助20元/亩),全年不超过1次。
三、申报条件
(一)规范化要求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服务专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服务公司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3.制定内容详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给服务队员购买相关保险。
(二)服务能力要求
1.拥有稳定的服务队员。
2.拥有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的农机设备。
3.原则上年度累计服务能力按标准折算达到500亩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0.36A+0.27B+0.1C+0.27D,其中A、B、C、D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累计服务面积)。
四、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征信证明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五)以服务主体名义统一为服务队员购买保险的保单复印件(购买保险份数与服务队员名单数量对应)
(六)服务队员名单(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
(七)机械设备图片(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需按顺序胶装成册。
五、遴选方式
******人民政府为项******农村局组建专家组,以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将依规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人民政府,逾期不候。实施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服务主体,以及本年度受到各级纪委监委处理的服务主体(法人),不得参加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遴选。
******人民政府联系人:胡雪竹,电话******425
******人民政府联系人:郑金晶,电话******212
******人民政府联系人:龙康,电话******946
******人民政府联系人:骆金旌,电话******765
******人民政府联系人:陆红珍,电话******886
******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万龙,电话******323
******人民政府联系人:祁文凯,电话******899
******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剑华,电话******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