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董市镇老派出所办公楼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sjy******
2、项目名称:董市镇老派出所办公楼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万元
5、最高限价:32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拟对董市镇老派出所办公楼进行维修,对办公楼进行墙面粉刷、更换门窗、屋面防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有限公司(地址: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领取的)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并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
3、地点:枝江市董市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
2、地点:枝江市董市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现场提供一份纸质版的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董市镇金盆山大道2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红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