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就“十四五”工作情况及“十五五”工作谋划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夷陵水利“十四五”工作情况及“十五五”工作谋划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招标控价:80000元(捌万圆整)。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拍摄夷陵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场景,向社会各界展示夷陵水利“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及“十五五”工作谋划。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十四五”期间夷陵水利工作整体情况及“十五五”工作谋划进行宣传片设计制作,专题片时长不少于8分钟,质量达到央视播出标准。
(三)商务要求:按合同要求约定一次性付款。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5年12月03日起至2025年12月05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休息);
2.发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006室免费领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递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采用A4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进行胶装装订。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
2)纸质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按照《比价采购邀请函》要求的采购内容、成果交付期、质量要求做出响应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5年12月08日9时00分;
2.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11楼会议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八、供应商确定
1.比价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从比价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中,根据满足比价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人民政府网等网络媒体予以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联 系 人:刘纾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
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2月3日
一审:欧阳宾 二审:张艳华 三审:商桑